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国标《道路交通定向广播警示系统技术规范》。文件规定了道路交通定向广播警示系统的分类、型号和组成、技术要求、检验规则、安装及标识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,描述了检验方法。适用于道路交通定向广播警示系统的设计、制造、检验和安装。
分类、型号和组成
分类:道路交通定向广播警示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按应用场景分为A\B\C三类。
型号:系统的型号由“定向广播”的汉语拼音首字母、类型、拓展号等组成。
组成:系统采用分体式设计,由管理平台和前端设备组成,其中前端设备包括控制单元、发声单元、供电单元。
技术要求
包括一般要求、功能要求、性能要求。
检验方法
包括检验条件、检验结果的处理、分类、型号和组成检验、外观检验、使用环境检验、管理平台检验、语音范围检验、语音内容、频率范围、最大声压级(峰值)、指向性、系统前后最大声压级(峰值)差的要求
检验规则
包括检验分类、出厂检验、型式检验的要求。
标识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
标识:包括前端设备标识和包装标识的要求;
包装:包括包装要求和前端设备包装箱文件;
运输:前端设备包装箱运输过程避免雨雪淋袭、太阳暴晒、接触腐蚀性气体及机械损伤;
贮存:前端设备包装箱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无酸碱及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,周围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及强磁场作用。
安装
包括一般要求和A\B\C三类系统的要求。